CCER的项目类型
全国碳市场背景下允许使用的CCER类型包括:可再生能源、林业碳汇和甲烷利用三种。
2013-2017年期间,可再生能源项目一直是所有项目类型中的大户,大约占总开发比例的70%。林业碳汇仅占所有项目比例的3%,这与碳汇项目开发技术复杂和开发周期长密切相关。
另外,《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指南》规定了国内CCER项目开发的16个专业领域,如下图所示。

可能带来的机遇
扩大碳交易主体范围。CCER允许个人或者公司、机构组织都能参与碳交易,打通了非重点排放单位参与国家碳中和事业的路径,林业等生态碳汇的碳减排行为通过开发认证CCER成为具有经济价值的碳资产,从而鼓励整个社会践行碳减排,实现国家层面的碳中和。
缓解碳达峰高压力行业的压力。企业在量化其碳足迹、实施了减排行为之后,还可以通过购买CCER的方式抵消了自身在一定时期内的温室气体排放量。CCER市场重启后,CCER存量供不应求的局面会得到缓解,将为碳达峰高压力行业带来低成本履约的有效途径。
促进碳金融产品的多样化。我国当前的CEA全部是现货交易,CCER的出现为碳市场带来了更多样的使用路径。进行碳资产质押贷款、发行碳债券、置换或者配额远期销售进行融资等均是基于CCER进行拓展,为探索创新碳金融产品带来了更加灵活的使用方式。
拓展 “一带一路”跨境碳市场。“国家级绿色交易所”表示要探索“一带一路”绿色产业项目合作,或有可能基于此拓展 “一带一路”跨境碳市场,一定程度上通过增强CCER储备使用弹性、抵消容量不确定性来增强CCER的弹性调控能力,维持国内碳价市场的长期活跃。
可能面临的挑战与建议
可能再次冲击碳市场的稀缺性。碳价的抬高本质上是市场稀缺性的体现。履约周期清缴期限临近、碳抵消储备耗尽、碳达峰高压力都对抬高我国碳市场碳价起到了正向作用。CCER市场重启,有可能在骤然大量扩容后带来碳额度稀缺性骤减的后果,进而再次拉低碳价,导致全国碳市场活跃度回落。
CCER本质是碳市场的补充角色,不应过于依赖。对CCER回归的热切期盼易让人误以为它是构建完整碳市场不可或缺的内容。但实际上欧盟碳市场已经于2021年取消了提供低成本履约渠道的CER(国际核证减排单位,相当于国内的CCER),碳配额至此成为欧盟碳市场唯一的履约交易品。由于CCER本质是提供低成本履约渠道,在为企业绿色转型释放压力的同时,也可能成为逃避转型压力的漏洞,故对其碳抵消份额限制和依赖度仍需谨慎。